一、数据共享规范:
1. 制定本条款是为了推进数据平台有效建设,促进科研数据规范共享。
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平台的数据使用均要在数据提供者的认可范围内,并自觉接受数据提供者和北京师范大学系统科学学院的监督。
3. 无条件共享数据的使用要符合科学规范,使用完整、规范,还要充分尊重和承认数据提供者的贡献,对数据来源进行合理合规的引用。
4. 有条件共享数据的使用要获得数据提供者的书面认可,数据使用者须下载填写《数据使用申请表》,数据提供者签字同意后,将《数据使用申请表》交到中心(科技楼B区525,京师科技大厦A座1层208,58807197,sssdata@bnu.edu.cn),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为数据使用者提供下载账号,账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7天。
5. 本平台所有的数据使用均需遵守保密原则,仅限院内共享,如要在其他地方共享须征得数据提供者的书面同意。
6. 数据提供者需填写《数据信息表》发送至sssdata@bnu.edu.cn,在审核确认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后,中心将提供数据存储、转移和备份服务,并按照数据提供者的意愿分类入库,及时将数据信息发布在中心网站。
7. 数据共享符合现代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需求,也是开展科学研究的必然趋势。希望大家多提供数据资源,促进科研数据在院内的共享,为凝练学科研究方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全能型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8. 中心将在能力范围内,对贡献大的数据提供者进行奖励资助,并帮助促成数据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常规工作流程图
三、常用下载:
数据提供者:数据信息表
数据使用者:数据使用申请表